「好不好,創造那種-
甘之如飴的回憶盡頭。」

今天是便當小弟–大自然男孩的第一天,
不錯拉,我覺得。雖然這是在半夜的時候寫在我的簿子上的。
雖然包便當包到快手軟,
不過我總是可以把工作當作玩樂啊!
high的勒~YA~

如果,不是蘇X智縣長來這裡吃飯,害姑姑累的要死,我也不會那麼討厭那種所謂的『合法流氓』
我沒說誰哦。請看到的人不要報警抓我,我只是再說流氓可能有一天也會合法化的事情而已。
不過這都算了!
反正我只是怕那些記者而已。
後來想一想,那只不過是新永安的記者,是在怕幾點的。

對了!
聽說這次的活動有請歌手來耶。
出身於快樂幫的歌手。我不好意思說我是第二天才知道男歌手叫小安的.....
一男一女,男生是小安,女生我就不好意思去認識了,我可不想讓國軒ㄉ一ㄤ到我。
當然拉,我更不會說因為是我內向害羞才不會去認識的。(其實女生第二天下午就回去了)
他們住在這邊兩天耶!害我有一點點的小尷尬在。
好家在他們很好相處!

下午,好不容易到了一段落之後,跟著國軒騎著腳踏車去山下的萊爾富買機油還有一些工具。
沒辦法啊!出門之前原本說要換的,誰知道我腦袋一片空白....
這一切都不是重點了!重點是在回程的路上。
因為太好玩了,真的!不過我想玩一次就可以讓大家印象深刻了。
沒辦法。下坡下的很開心,上山上的很噁心。
到了晚上,我在寫日記的時候,我的腳硬的跟什麼鬼一樣!
這天還忙到晚上九、十點才打烊。我的天阿....

好啦,我要說這篇日記的重點了。
就是,晚上我睡覺,意外撇見我的左手臂上發出了金黃色的光芒。
此時我知道,我戀愛了。
噢,不對。我知道我升級了~

耶~便當小弟_大自然男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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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slaypa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