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也沒想的,標題就這樣打上『犯賤』兩個字。

我曾說過,人類是種犯賤的生物。
當初以為這種想法不會發生在我身上,結果它發生了。
現在想想,的確很賤。

賤民。賤民。

有什麼事情能讓我捨棄寶貴的睡眠時間,又來到這個園地打出心情呢?
沒意外的話,應該就是愛情了。

曾經有個女孩子,向我表白過。
大概是個非常疲倦的夜晚吧!睡眼惺忪的眼睛裡看著手機螢幕裡頭的內容。
沒多想,大略看了一下之後就倒頭就睡。

是阿。
曾經在我眼前,卻又消失不見。
雖然這不是今天的第六遍...

能說什麼呢?
等到已經是屬於別人的之後,才在懊悔當初是在矜持些什麼。
或許我是個佔有慾很強烈的男孩子;或許我是有個大醋桶的男孩子;或許我是個死要面子的男孩子。

我需要出門,散散心情。
一個人的庸庸碌碌,比不上兩人甜蜜的幸福。
或許是我的錯,當然現在也已經拯救不回些什麼。
現在,我們還是個非常要好的朋友。
對吧?

為什麼偏偏等到這個時候,才覺得不想跟妳當朋友了呢。
在夜晚,妳坐在後座時,當下我滿腦子除了髒話之外,大概就是被懊惱給佔據掉了。
「那就這樣吧!」、「那就這樣吧!」

可能某年某月,還會想起這段不知如何表達的回憶。
到時希望自己能夠微笑的看待現在的自己。
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。
接下來的每一秒都是未來,無需執著在上一秒的過去。
更何況那是幾年前的過去呢。

真的我只能用犯賤的字眼形容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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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slaypa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